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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安庆一级建造师培训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复核范围 根据原**人事部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等文件规定: (1)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2)参照人社部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复查工作,由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申请人不能参见试卷; 成绩复查限于考生主观题科目,不对试卷进行重评;复查试卷只复核申请人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客观题科目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内;成绩为0分、缺考、违纪的除外。 (3)一般对同一考试科目,成绩复查工作只受理一次。 (4)由于考试成绩属考生个人隐私,因此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提交,不可代办。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复核程序 成绩查询后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复核流程 1)考生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2)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 3)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 4)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核需要的材料 考生可以将以下材料保存在一个Word文档中,并命名为“考试年份+名称+姓名”: 1.已填写的《成绩复查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准考证或网上成绩通知单 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核注意事项 1.复查受理时限为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逾期不予受理。 2.复查科目应在复查范围内,否则邮件内容无效。 3.复查申请材料请务必准备齐全,否则不予受理。 4.复查资料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其它方式不受理。